註冊商標是品牌保護的一種方式,受到各國投資者的重視。
商標保護具有區域性特點,不同的國家對商標註冊有不同的要求。我們提供世界各地商標代理註冊服務,並為客戶解決商標註冊過程中的各種事宜。
香港商標註冊證批核期約六個月至一年,商標有效期由註冊日起計為期十年,每十年續期一次。
1. 商標查冊及評估
2. 準備文件及授權書
3. 呈交文件予知識產權署
4. 專人跟進註冊進度
5. 若遇上反對申請,代辦反對事宜
6. 代領註冊証書
1. 申請人姓名及地址
2. 如屬個人申請,需提供身份證或者護照;如屬公司申請,則需提供公司註冊證明書
3. 申請人國籍或公司註冊地點
4. 擬註冊商標之圖案(如果商標為彩色,必須指定哪種顏色)
5. 商標註冊類別及商品/服務詳細說明
6. 某些國家/地區,需要提供國際公證律師發出的授權信(POA Letter)
有關的申請文件提交香港商標註冊處後,而擬註冊商標又沒有遇到反對的話,則整個程序需時大概六個月至一年。
一般簡單的申請有以下四個階段﹕
1. 申請前商標檢索-商標於申請註冊之前應先進行商標檢索,確認你的商標是否已被其他商戶註冊或申請註冊。
2. 提交註冊申請 – 申請文件提交香港商標註冊處後,商標註冊處一般於兩個月內發出審核通知是否接納申請。如商標註冊處接納申請,商標將會在香港知識產權公報作出公布。如申請未符合註冊規定,註冊處會提出異議。申請人可在六個月內符合有關規定,提交註冊處從新審核。
3. 接納及公布申請 – 申請被接納後會在香港知識產權公報作出公布,公布期三個月內任何人均可在香港知識產權公報閱覽你的商標,並有權對你的註冊申請提出反對。
4. 發出註冊證明書 – 順利通個三個月的公布期後,該商標的詳細資料將被記入註冊紀錄冊,並獲發出註冊證明書。註冊日期將追溯至提交申請當日,換言之,成功註冊後,商標擁有人的權利將會由提交申請當日起計。
需要。需提交由雙方簽署的申請書及轉讓合同 。
如你已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或其他地方就你的貨品或服務把商標註冊,便可使用®,以展示有關商標已註冊。
可以,申請人也能以個人名義申請商標註冊。